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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企业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(22)

日期:2013年05月17日  来源:《法人》  作者:秩名  点击:

  二、从全面推行标准合同入手,公司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迅速得到提高。2008年10月,尤勇同志牵头制定了最新的《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》,详细规定集团公司合同审核的制度流程,保障了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  2010年,五矿集团层面合同的法律审核率达100%。
  三、注重制度管理,促进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有序开展。在尤勇的领导下,集团法律部全面参与集团管理制度梳理项目,并作为改制后的股份公司“制度审核委员会”成员单位之一,参与审核股份公司重要规章制度。公司在法律事务部内专设规则监管部,由专人负责集团各类规章制度的审核工作,并从部门职责、人员配备上,保障了企业规章制度法律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  四、为公司重要决策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意见。尤勇同志提出了多环节决策法律审核的方式:一是决策前法律审核。集团所有有关重大经营决策的事项,必须经过法律审核环节,从而使我司每项重大经营决策一开始就纳入法律审核轨道。二是决策中把控风险。在决策讨论过程中,集团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部负责人对决策事项发表独立法律意见,法律顾问认为可能存在法律风险或防范措施不足的,原则上要求重新补交风险防范方案。三是决策后的风险防范。集团公司法律部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,对集团所属子公司相关项目实行监控,对项目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时跟踪,重点防范。
  根据上述法律审核工作开展情况,近三年来,集团重大决策共842件,法律部全部参与相关决策的审核,其中以参加总裁办公会的形式参与的为251件,参加投资委员会评审的项目为591件,涉及股权收购、资产收购、投资新设、转让股权、资产转让、技改扩能、兼并重组等种类,共涉及资金逾200亿元。
  五、把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作为法制工作重中之重,推动历史遗留案件的解决,为公司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。2010年,尤勇同志确定了“自办案件为主,聘请律师办理为辅”的办案原则,最大限度进行案件的自办,建立专门的案件管理团队,专人专案,严格按照专业律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案件的自办。对于外聘律师处理的案件,尤勇同志强调加强督办,发挥总部的协调管理能力,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。
  2009年至2011年,为公司收回历史上沉积多年难以收回的欠款上亿元,证明了用法律武器也可以为公司创造效益。
  
  中国电信:
  为打造职业化、专业化的法律工作团队提供制度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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